本报讯(记者 王凯丽)8月2日,行风热线的上线单位是市民政局,直播过程中,有市民打电话咨询,优抚款发放方式是如何变动的,记者就听众提出的问题,详细采访了这个单位的工作人员。
据市民政局优抚科科员潘玮介绍,发放方式变动之前,伤残军人、参战、涉核军人是每半年一发放,其他类别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是按季度发放,并且都是在半年度和季度初发放。自2017年7月份开始,为适应精准化的社会发放需要,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改为月度发放。关于抚恤金的数额,由于之前的抚恤金为半年或季度发放,现在改为每月月末发放,这让不少优抚对象觉得自己的抚恤金“少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以半年发放抚恤金的优抚对象为例,2016年下半年的优抚对象抚恤金,我们在去年7月份当月已经发放完毕。同样,今年上半年的抚恤金,市民政局在今年一月份已经发放。现在市民之所以觉得抚恤金好像少了,是因为大家普遍都错误地认为每次发放的抚恤金为之前半年的抚恤金,其实不是,抚恤金(在改动之前)都是提前发放的,没有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