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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身犯六宗罪 威海一涉黑组织头目被判死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6  来源:威海网·威海晚报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威海网讯(记者 张玉婷 通讯员 薛腾)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毕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

????威海网讯(记者 张玉婷 通讯员 薛腾)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毕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毕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自1999年起,毕某陆续吸收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打架斗殴等方式,不断扩大其在威海市区的黑恶势力影响,2003年前后,逐渐形成了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通过居间介绍、承揽工程、收取保护费等方式大肆敛财,在威海市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正常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市中级人民中院一审认为,以毕某为首的该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经过调查认定,毕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重伤、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持械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纠集多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外,毕某还构成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毕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对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毕某共身犯六宗罪。最终一审宣判,毕某身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宣判后,公诉机关不抗诉,毕某选择不上诉。

????目前,该案已依法报送上级法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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