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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夫妻感情不合准备离婚 丈夫酒后打妻子被批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30  来源:威海网·威海晚报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张某和妻子李女士感情不合,准备办离婚,还没离呢,张某又犯了浑,酒后把李女士殴打一顿,致其身上多处受伤。事后,虽然张某

????张某和妻子李女士感情不合,准备办离婚,还没离呢,张某又犯了浑,酒后把李女士殴打一顿,致其身上多处受伤。事后,虽然张某向警方“投案自首”,但由于他未能如实供述,又有长期家暴史,检察机关认为其不具备自首情节,且存在社会危险性,于7月28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批准逮捕。

????5月8日晚10时许,张某去敲李女士所住卧室的房门,李女士称已睡觉了没有开门。张某一直敲,李女士没理他,后来张某强行将卧室门推开,两个人关系本来就挺紧张,已经闹到准备离婚的地步。随后,两人又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起来,张某借着酒劲,对李女士实施殴打,致其面部、腰部多处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腰椎骨折、肋骨骨折、左上颔骨骨折等三处轻伤。

????李女士报警后,辖区派出所两次传唤张某到所询问情况。张某到派出所后,辩称自己当时喝了酒,推搡了李女士,她身上的伤可能是磕碰到别的地方造成的。后来,他正式向警方“投案自首”。

????高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认为,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张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张某均能按时到所,但其只部分供述其犯罪事实,不承认其对李女士有殴打行为,他的辩解无法采信,因此认定张某不具有自首情节。而且,李女士陈述证明张某与其长期不和,经常殴打她,因此张某具备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张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于7月28日对张某批准逮捕。 (威海晚报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 闫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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