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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预拌混凝土实行工厂化生产 8月底后不得露天堆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7  来源:威海网·威海晚报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威海网讯(记者 王璐瑶)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厂化建设,加强扬尘治理,市住建局要求预

威海网讯(记者 王璐瑶)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厂化建设,加强扬尘治理,市住建局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强化绿色环保生产,8月底后不得有混凝土露天堆料,9月底前仍未完成工厂化建设的企业,将予以吊销资质证书。

市住建局要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所有进场材料必须存放于料仓内,实行工厂化生产,8月底前必须全部完工;工厂化建设已完成的企业,堆料必须存放于料仓内,暂时不能进仓的堆料,必须实行无缝覆盖,8月底后不得再有露天堆料。据了解,工厂化生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应选用低噪声、低能耗、低排放等技术先进的生产、运输、泵送、试验等仪器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对于不能实现绿色环保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市住建局将给予严厉处罚。未按规定对堆料进行无缝覆盖,场区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将被责令停产,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8月底前,工厂化建设未完成的企业将被责令停产;9月底前仍未完成的,将给予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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