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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威海男子下载存储渉恐视频被拘留半月罚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07  来源:威海网·威海晚报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威海网讯(记者 张世洋 通讯员 夏旭东)6月28日,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侦办了我市第一起违反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案件,文登区一男

威海网讯(记者 张世洋 通讯员 夏旭东)6月28日,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侦办了我市第一起违反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案件,文登区一男子因观看、下载、存储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视频,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万元。

昨日,文登分局民警再次对犯罪嫌疑人谭某进行了审讯。据了解,谭某今年25岁,是一名水电暖工,去年6月份,他从QQ群里发现网友上传的暴恐视频后,出于好奇,就点开视频进行观看。谭某表示,他不知道观看、储存类似视频犯法,为了寻求新鲜刺激,此后又观看了十几部类似视频,这些视频画面血腥残忍,长度从1分钟到5分钟不等。出于习惯,谭某将这些视频保存在自己的网络云盘当中。

6月28日,市公安局文登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接到线索,依法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谭某的网络云盘中储存着17条画面残忍的视频,经审读,其中4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谭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1万元的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民警提醒,在上网过程中发现涉嫌恐怖主义的音视频等内容,市民要做到不观看、不下载、不存储、不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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